王列軍: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收入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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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新天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訂:
- 2020-07-07 10:07:57
摘要:
收入分配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讓經濟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基本途徑。收入分配問題解決得好不好影響著我國的長期發展和穩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健全我國收入分配制度作出了重要部署,具有重要意義。
深入理解收入分配制度的雙重功能
《意見》要求“健全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指出了收入分配制度具有雙重功能。收入分配制度既要有利于鼓勵先進、促進效率、最大限度激發活力,又要有利于防止兩極分化,使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這兩者的功能都不可偏廢。
初次分配制度的主要功能是鼓勵先進、促進效率。《意見》提出“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勞動、資本、土地是傳統的生產要素,強調知識、技術、管理作為生產要素反映了現代經濟中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明顯上升的趨勢,十九屆四中全會以來將“數據”作為新的生產要素納入,則反映了隨著經濟活動數字化轉型加快,數據對提高生產效率的作用凸顯,我國的收入分配制度與時俱進地反映了經濟發展的新變化和新要求。雖然隨著社會進步,越來越多的生產要素參與分配,但我國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沒有變,這一分配原則需要長期堅持。
再分配制度的主要功能是防止兩極分化,促進經濟發展成果的共享。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對部分國民收入進行的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建立調節機制來進行。《意見》提出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來調節城鄉、區域、不同群體間的分配關系。其中稅收是最重要的再分配機制,社會保障的再分配作用也在我國逐步加強。慈善等第三次分配是再分配的有益補充。
簡而言之,收入分配制度具有促進效率和保障公平兩大功能,需要在經濟社會發展變化中努力實現兩者的動態平衡。
我國改善收入分配的努力和面臨的挑戰
改革開放以來,針對計劃經濟時期的“大鍋飯”帶來的效率低下問題,國家積極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迅速調動了經濟主體的積極性,極大地激發了經濟社會活力,對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在這一過程中,我國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迅速拉大,基尼系數長期高于0.4。這是當前收入分配的最突出問題。我國收入差距較大既有初次分配制度不合理、不規范的原因,也有再分配力度不夠、效果不好的原因。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兩個同步”“兩個提高”的目標:“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明確要求“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從分配制度建設、就業、社會保障、打擊非法收入等影響收入的多個方面入手,積極實行一系列增加收入以及縮小收入差距的政策舉措。一是加強收入分配相關制度建設,2013年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制定的《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路徑和政策舉措等作出了要求與部署。二是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把增加就業作為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通過促就業、穩就業保障居民收入的穩定增長。三是全面推進扶貧攻堅,通過實施“五個一批”,將在2020年底前使所有貧困對象實現現行貧困標準下的脫貧,消除絕對貧困。四是加快推進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制度改革,不斷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和公平性,強化再分配調節機制。五是全面加大對腐敗和非法收入打擊力度,規范國企負責人薪酬,規范了初次分配秩序。
近年來,我國收入分配狀況有一定改善,但收入差距仍然較大。我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由2013年的2.81下降到了2019年的2.64,但差距仍然不小;全國居民收入基尼系數從2008年的0.491持續小幅下降到2015年的0.462,但之后又開始反彈,2018年達到了0.468,仍處于高位。雖然我國即將全面消除絕對貧困,但仍存在大量中低收入人群。
同時,隨著技術進步、生產方式變革和全球化的發展,收入分配將面臨更大挑戰,特別是對于人力資本不足的勞動者而言,就業及收入增長空間可能會受到較大擠壓。
進一步健全收入分配制度的重點任務
針對當前收入分配領域的突出問題,《意見》提出了健全收入分配制度的總體目標,即“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優化收入分配格局”,并就健全初次分配、再分配制度和第三次分配機制都提出了要求和任務。下一步,要按照《意見》精神,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第一,進一步推進要素配置的市場化改革,矯正要素配置不合理對收入分配的消極影響。深化壟斷行業改革,進一步打破壟斷和市場扭曲,建立公平、公開的市場競爭秩序,遏制壟斷行業從業人員和高管收入畸高現象及其行業間收入差距過大問題。建立統一、規范的勞動力市場,消除勞動力流動的障礙和就業中的身份、性別歧視,消除“同工不同酬”現象,為勞動者就業創造公平的環境,努力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
第二,建立健全工資決定及其正常增長機制。推進建立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立勞動報酬與勞動生產率同步提高的機制。建立完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指導行業、企業工資的制定,促進形成科學的公共部門工資水平決定機制。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引導企業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第三,改革高校、醫院、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薪酬制度,使專業技術人員的知識和勞動得到合理回報。打破事業單位統一的薪酬制度安排,建立起符合教育、醫療等各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擴大工資分配自主權。這既有利于激發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新力,促進效率,也有助于穩定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改善收入分配格局。
第四,加大對低收入和貧困人口的轉移支付力度。加快統一城鄉低保標準,逐步提高低保標準,實現應保盡保。加大對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補貼,縮小他們與其他社會成員的收入差距。這在經濟不景氣時期更為重要。在消除絕對貧困后,加快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機制和政策。
第五,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縮小地區間、群體間的保障水平差距。加快推進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盡快實現職工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做好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的轉移和攜帶銜接,逐步縮小兩者的保障水平差距。加快推進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增強職工醫保的共濟性,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并控制好地區差距,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同時,也要在快速老齡化背景下,處理好社會保障籌資和給付的代際分配問題。
第六,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發揮好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慈善等社會公益活動體現了社會文明和社會進步,是再分配的有益補充。要落實好《慈善法》,健全慈善捐贈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為慈善組織發展營造寬松的政策環境,加強信息公開,激發社會各界的捐贈行為和公益服務熱情,促進建設互相幫助、互相關愛的和諧社會。
收入分配制度既是分蛋糕的基本規則,也是做大蛋糕的激勵機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構件。近年來,我國在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改善收入分配根據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績,下一步要按照《意見》部署,下大力氣推動改革完善,進一步改善收入分配格局,以堅實的步伐邁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