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 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實施方案的通知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訂:
- 2020-06-24 16:51:57
摘要: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5月16日
安徽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
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扎實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持續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以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為導向,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
(二)改革內容。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實施全流程、全覆蓋改革要求,對政府和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實施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等全過程審批改革,開展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全流程規范化和標準化再造。
(三)主要目標。2019年6月底前,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有條件的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力爭壓縮至100個工作日以內,其中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非工業類建設項目壓縮至80個工作日以內,工業建設項目壓縮至40個工作日以內。初步建成省和16個設區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到2019年底,省和設區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到2020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二、統一審批流程
(四)精簡審批環節。全面梳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事項,2019年5月底前,梳理并提出所有審批事項的精簡、下放、合并、轉變管理方式、調整審批時序意見,確定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的事項、管理方式和相關要求等,制定完善相關配套管理制度。優化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辦事環節,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在工程施工階段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后直接辦理接入事宜。
(五)規范審批事項。按照國務院統一要求,統一審批事項和法律依據,制定省審批事項清單(審批事項名稱、申請材料和審批時限),設區的市依據省審批事項清單,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省和設區的市審批事項清單于2019年5月底前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
(六)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各地應依法依規明確審批階段的簡化要求,進一步分類優化審批流程。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準、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等。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審核確認、施工許可證核發(批準開工建設)等。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等。其他行政許可、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并行推進。每個階段實行“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由牽頭部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限定時間完成審批,2019年5月底前,制定全省并聯審批相關管理辦法。
(七)分類制定審批流程。明確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批階段、審批部門、審批事項和審批時限等審批流程,根據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示范圖文本,2019年5月底前,分別制定政府投資、社會投資等不同類型工程的省和設區市審批流程圖。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含工業建設項目),對于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將建設工程許可和施工許可合并為一個階段。
(八)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實行規劃、消防、人防、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2019年5月底前,制定全省施工圖審查設計文件聯合審查和聯合竣工驗收管理辦法。對于驗收涉及的測繪工作,實行“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
(九)推行區域評估。設區市應制定區域評估實施方案,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組織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資源論證等評估評價事項實行區域評估。2019年5月底前,制定并實施區域評估細則。實行區域評估的,政府相關部門應在土地出讓或劃撥前,告知建設單位相關建設要求。
(十)推行告知承諾制。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對已經實施區域評估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應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2019年5月底前,制定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臺
(十一)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依托安徽省政務服務平臺,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2019年6月底前,初步建成省及設區市覆蓋各部門和縣(市、區)各層級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國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對接,實現審批數據實時共享。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管理辦法,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指導和監督。設區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要具備“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在線并聯審批、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張藍圖”基礎上開展審批,實現統一受理、并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2019年底前,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對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等相關部門審批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整合建設資金安排上給予保障。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十二)“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統籌整合各類規劃,劃定各類控制線,構建“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健全“多規合一”協調機制,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加強“多規合一”業務協同,統籌協調各部門對工程建設項目提出建設條件以及需要開展的評估評價事項等要求,為項目建設單位落實建設條件、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提供依據,加速項目策劃生成,簡化項目審批或核準手續。2019年5月底前,制定項目生成管理辦法。2019年6月底前,基本形成“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整合空間管控數據,明確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形成管控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和管控規則明晰的空間規劃圖,實現利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的“多規合一”功能策劃生成項目。2019年9月底前,完成差異圖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間規劃矛盾和差異的工作計劃。不斷完善“一張藍圖”,2019年底前,統籌安排年度項目,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年度實施計劃。
(十三)“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加強政務服務大廳建設,整合各部門和各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窗口,設立省、市、縣(市、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發揮服務企業和群眾、監督協調審批的作用。2019年5月底前,制定全省“一窗受理”工作規程,實現統一收件、發件、咨詢等服務,實現線上線下“一個窗口”服務和管理。
(十四)“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各審批階段均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行模式,牽頭部門制定統一的辦事指南和申請表格,每個審批階段只需申請人提交一套申報材料。2019年5月底前,各審批階段牽頭部門制定各審批階段的辦事指南、申請表單、申報材料目錄。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應當共享申報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
(十五)“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2019年6月底前,基本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各級政務服務機構要建立跟蹤督辦制度,實時跟蹤審批辦理情況,對全過程實施督辦。各級政府部門要主動加強與人大及司法機構的溝通協調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的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釋工作,建立依法推進改革的長效機制。
五、統一監管方式
(十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統一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模式,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2019年5月底前,制定并實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相關制度和監督檢查辦法。
(十七)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用監管體系,完善申請人信用記錄,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對失信企業和從業人員進行嚴格監管,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2019年5月底前,建立紅黑名單制度,出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2019年6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臺,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互聯互通。
(十八)規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2019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制度,實行服務承諾制,明確服務標準、辦事流程和辦理時限,規范服務收費。2019年6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對中介服務行為實施全過程監管。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要全部入駐政務服務大廳,實施統一規范管理,為建設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
六、加強組織實施
(十九)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切實擔負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主動作為、密切協作,形成工作推進合力。各市、縣人民政府要落實改革主體責任,成立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領導小組,整合專業技術力量,制定時間表、路線圖,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二十)制定實施方案。各市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加快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改革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完成時限、責任部門、保障措施等,按照國務院統一時限要求,報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后,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印發。
(二十一)加強溝通反饋和培訓。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建立上下聯動的溝通反饋機制,及時了解各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情況,督促指導各地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各地各部門要制定培訓計劃,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采用集中培訓、網絡培訓和專題培訓等方式,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和申請人的業務培訓,對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解讀和輔導,提高改革能力和業務水平。
(二十二)嚴格督促落實。各市人民政府每月底前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每月向住房城鄉建設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省政府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列為重點督導內容。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于2019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督導和評估評價辦法,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評估評價機制,重點評估評價各地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和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等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報省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大督導力度,跟蹤改革任務落實情況。對于工作推進不力、影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程,特別是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二十三)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加強社會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報道相關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增進社會公眾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為順利推進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附件:1.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具體任務分解表
附件1
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成員名單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扎實推進我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持續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省政府決定成立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李國英 省長
副組長:周喜安 副省長
成 員:白金明 省政府秘書長
孫東海 省政府副秘書長
郭本純 省委編辦主任
徐成然 省委軍民融合辦(省國防科工辦)
副主任(主任)
張天培 省發展改革委主任
牛弩韜 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廳長
姜 明 省司法廳廳長
羅建國 省財政廳廳長
徐 建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
胡春武 省自然資源廳廳長
徐恒秋 省生態環境廳廳長
趙馨群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
章 義 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
盧仕仁 省農業農村廳廳長
方志宏 省水利廳廳長
張 箭 省商務廳廳長
袁 華 省文化和旅游廳廳長
陶儀聲 省衛生健康委主任
張海閣 省應急廳廳長
牛向陽 省林業局局長
袁 方 省人防辦主任
劉 健 省能源局局長
于 波 省氣象局局長
王 焰 省國家安全廳廳長
韓永生 省市場監管局局長
吳勁松 省統計局局長
王 崧 省數據資源局局長
劉 欣 省地震局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趙馨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數據資源局有關負責同志任副主任,負責改革工作的協調組織和具體實施。
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工作運行機制,抽調專門人員,組建工作專班,實行集中辦公。
附件2
具體任務分解表
序號 | 工作任務 | 牽頭 責任單位 | 配合單位 | 時限要求 |
1 | 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有條件的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力爭壓縮至100個工作日以內,其中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非工業類建設項目壓縮至80個工作日以內,工業建設項目壓縮至40個工作日以內。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數據資源局、省人防辦、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 | 2019年 6月底前 |
2 | 梳理并提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工程建設審批事項的精簡、下放、合并、轉變管理方式、調整審批時序意見,確定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的事項、管理方式和相關要求,制定完善相關配套管理制度。 | 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數據資源局、省人防辦、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3 | 梳理并提出施工許可、竣工驗收階段工程建設審批事項的精簡、下放、合并、轉變管理方式、調整審批時序意見,確定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的事項、管理方式和相關要求,制定完善相關配套管理制度。制定省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并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數據資源局、省人防辦、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4 | 制定全省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并聯審批相關管理辦法。 | 省自然資源廳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數據資源局、省人防辦、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5 | 制定全省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竣工驗收階段并聯審批相關管理辦法。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數據資源局、省人防辦、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6 | 分別制定政府投資、社會投資等不同類型工程的全省審批流程圖。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防辦、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7 | 制定全省施工圖審查設計文件聯合審查和聯合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應急廳、省國家安全廳、省人防辦、省文物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8 | 制定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 | 省發展改革委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人防辦、省數據資源局、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9 | 初步建成省及設區市覆蓋各部門和縣(市、區)各層級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國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對接。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數據資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人防辦等。 | 2019年 6月底前 |
10 | 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對接,推進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等相關部門審批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 | 省數據資源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人防辦等。 | 2019年 12月底前 |
11 | 不斷完善“一張藍圖”,統籌安排年度項目,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年度實施計劃。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人防辦、省數據資源局等。 | 2019年 12月底前 |
12 | 設立省、市、縣(市、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制定全省“一窗受理”工作規程,實現統一收件、發件、咨詢等服務,實現線上線下“一個窗口”服務和管理。 | 省數據資源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人防辦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13 | 制定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的辦事指南、申請表單、申報材料目錄。 | 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數據資源局、省人防辦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14 | 制定施工許可、竣工驗收階段的辦事指南、申請表單、申報材料目錄。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數據資源局、省人防辦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15 | 基本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牽頭,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數據資源局、省人防辦、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 | 2019年 6月底前 |
16 | 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的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釋工作,建立依法推進改革的長效機制。 | 省司法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數據資源局、省人防辦等。 | 2019年 12月底前 |
17 | 制定并實施加強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事中事后監管的相關制度和監督檢查辦法。 | 省自然資源廳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人防辦、省統計局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18 | 制定并實施加強施工許可、竣工驗收階段事中事后監管的相關制度和監督檢查辦法。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人防辦、省統計局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19 | 建立紅黑名單制度,出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 | 省發展改革委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人防辦等。 | 2019年 5月底前 |
20 | 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臺,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互聯互通。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 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數據資源局、省人防辦等。 | 2019年 6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