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二】安徽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修訂秉持的理念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訂:
- 2020-11-16 16:52:58
摘要:
(一)堅持“三個平等”,處理好市場公平競爭與中小企業特殊保護的關系
市場經濟追求公平競爭,無論是大企業,還是中小企業都是市場經濟主體,在市場經濟面前都是平等的,應當平等地遵守市場經濟規則。同時,考慮到中小企業抗風險能力比較脆弱,所以,在制度設計上給予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一些特殊保護。修改后的條例在總則中提出總的要求,即堅持各類企業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同時明確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業實行積極扶持,還在后續融資、招投標等條款中對中小企業給予一定的傾斜保護。
(二)堅持問題導向,著力增強條例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中小企業面臨成本高、負擔重、融資難、融資貴等突出問題。在調研中,許多中小企業對此次修訂寄予很高的期望,希望通過修改條例解決上述困難和問題。在修訂過程中,結合國家和省有關專項資金扶持、稅收減免、普惠金融體系建設等方面的在實際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條例內容。比如,規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增加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按照規定實行緩征、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措施;對各類金融機構都不同程度提出要求,鼓勵其按規定開發和提供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以期增強中小企業的獲得感。
(三)堅持創新引領,著力培育中小企業發展的內生動力
人才短缺、創新能力不足也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之一。在修訂過程中,立足用足用活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措施,在總則中將習總書記的“三創”思想明確列為條例追求的立法目標;在后續條款中通過優化企業技術開發費用構成、依法扣除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鼓勵中小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等方式降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成本,細化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的措施。除此之外,立足融入長三角地區高質量一體化發展,在鼓勵中小企業市場開拓等方面也增加規定了不少有針對性的措施,盡力為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提供有力支撐。
(四)堅持服務優先,處理好制度剛性與法規可行性之間的關系
在修訂過程中,有意見提出條例鼓勵性、倡導性表述較多,制度剛性不足;也有意見提出,這部法律沒有專門的法律責任章節,不利于對違法行為的追究,也不利于相關制度的具體落實。對此,在修訂過程中注重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規定能具體就盡量具體,把黨中央的政策、國務院的具體措施、先發地區可資借鑒的經驗和我省實踐中的成功做法,能在條例中體現的盡量體現,既立足于解決中小企業當前面臨的困難,也考慮一些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根本性和長遠性問題,著力加強制度建設。同時,考慮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涉及政府的多個部門以及社會方方面面,很多規定主要是從支持、服務、保障方面為中小企業提供寬松的環境,盡量減少和避免強化行政管理方面的內容。為保證法規的有效落實,加強對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在監督檢査一章對有關部門提出要求,同時對侵犯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明確了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