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一】安徽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修訂的背景和意義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訂:
- 2020-11-16 16:52:13
摘要:
從全國范圍看,中小企業(民營經濟)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從我省2018年的實際情況看,中小企業(民營經濟)貢獻了全省68.8%的稅收、57.8%的國內生產總值、93%的高新技術企業數量、58.2%的發明專利授權量。由此可見,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已經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促進、保障、規范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意義重大。
這部條例自2006年以來,在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中小企業面臨著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對做好中小企業促進制度頂層設計、改革相關工作體制機制、修改完善法律制度提出了迫切需求。
(一)修訂條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戰略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當前經濟發展面臨多年少有的國內外復雜嚴峻形勢,黨中央和國務院在作出加大改革開放力度、釋放實體經濟發展活力的系列決策。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對推動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作出了重大部署,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制定了一些新措施,有必要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最新決策部署和措施要求,修改完善條例。
(二)修訂條例是維護法制統一的客觀要求
條例所依據的《中小企業促進法》于2017年9月進行了修改,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財稅、融資、創新等措施和服務機構設置等內容進行了系列補充修改。有必要依據新修訂的上位法修改我省條例,有針對性地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舉措,規范和引導中小企業更多地從事實體經濟,著力激發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活力。
(三)修訂條例是推進簡政放權的內在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根據黨中央部署,我省不斷推動簡政放權向縱深發展,采取了一系列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創新行政監管方式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同時,我省近年也相繼出臺了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支持制造強省、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有必要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取得的成果和現行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法規規定,以規范、引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四)修訂條例是保障我省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現實要求
條例實施后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截至2018年,全省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分別達112.8萬戶和311.5萬戶,分別增長23.2%和4.7%。然而,中小企業仍普遍面臨生產成本上升、盈利水平下降、抵御外部風險能力較弱等問題,且較之發達省份,我省中小企業整體上產業層次不高、創新能力不強。為解決當前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有必要修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