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是指人們在科學技術活動中通過復雜的智力勞動所得出的具有某種被公認的學術或經濟價值的知識產品。是指由法定機關(一般指科技行政部門)認可,在一定范圍內經實踐證明先進、成熟、適用,能取得良好經濟、社會或生態環境效益的科學技術成果,其內涵與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基本相一致,是無形資產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
1、新穎性與先進性:沒有新的創見、新的技術特點或與已有的同類科技成果相比較為先進之處,不能作為新科技成果。2、是實用性與重復性:實用性包括符合科學規律、具有實施條件、滿足社會需要。重復性是可以被他人重復使用或進行驗證。4、是應通過一定形式予以確認:通過專利審查、專家鑒定、檢測、評估或者市場以及其它形式的社會確認。 科技成果是研發單位通過研發取得的成果,具有技術突破和創新性,但是如何發揮科技成果的作用,更好地讓科研成果實現轉化更值得深入思考。創新科技成果在轉化成為實際生產力時,首先要選準產業方向,以具有良好基礎的產業為重點方向,以便能夠承接創新的技術成果。如何選準產業方向和與之對應的科技成果就成了成果轉化工作的首要難題。 科研成果評價指對科研成果的工作質量、學術水平、實際應用和成熟程度等予以客觀的、具體的、恰當的評價。評價工作的開展主要從學術價值、經濟效果和社會影響三個方面對科技成果進行評審,并且根據不同類型的成果,要有不同的側重點,在規范評價工作的同時,能正確、客觀給出評價意見。 科技成果評價是科技評價的重要內容,是科技成果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學技術發展需要,建立規范、科學和統一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有利于科技成果評價工作的健康發展,起到鼓勵自主創新、加快人才培養,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的作用。 2016年6月,科技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16〕12號)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轉變職能、加強監管、優化服務的原則決定對《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等規章予以廢止。《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被廢止后,根據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委發布的《關于改進科學技術評價工作的決定》和科技部發布的《科學技術評價辦法》的有關規定,今后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再自行組織科技成果評價,科技成果評價工作由委托方委托第三方專業評價機構進行。 根據政策文件要求,安徽三祥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成立三祥科技成果評價中心,以省級地方標準《科技成果評價規范》(DB34/T 3061-2017)為依據,通過規范和細化科技成果評價指標和程序組織開展“科技成果評價”工作,秉承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出具科技成果評價報告。評價報告對科技成果的獎項申報、科技推廣具有多重益處,其作用包括:2、職稱評定,是科研人員在職稱晉升時,對其科研能力和研發水平評定的重要依據。3、結題驗收,是對科研項目研發目標的完成情況、成果的創新性和效益評判的重要依據。4、行業認可,通過行業權威專家的評價,有利于技術成果快速獲得行業的認可。5、價值認定,是在獲取投資、融資、許可、轉讓、合作中對成果價值評判的重要依據。6、技術交易,有利減少技術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溝通和談判成本,提高交易效率。7、市場推廣,權威的專家意見和第三方評價報告,有利于技術成果快速在市場推廣轉化和產業化。 近年來,高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不斷涌現。科技成果轉化的過程即“技術、資本、市場”幾大資源要素的整合過程,而科技成果評價就是轉化的重要環節。三祥科技成果評價中心以服務企業、引導創新為準則,幫助委托單位搭建技術交流平臺,提供規范、準確的科技成果評價服務。(來源于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