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呼吁:盡早為業主方制訂項目管理標準!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訂:
- 2020-08-19 09:41:56
摘要:
關于制訂業主方項目管理標準的思考
——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概念辨析(上)
北京筑信筑衡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首席技術官 王宏海
華北電力大學工程建設管理研究所
所長 趙振宇
制訂建設工程業主方項目管理標準,是完善項目管理標準體系,落實業主方首要責任的重要舉措,將填補國家標準空白。它有利于幫助業主方提升工程管理能力,也有助于在當前形勢下準確把握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內涵和全貌,規范業主方、咨詢方和承包商等的工作內容、職責義務和合作邊界。
業主方項目管理方式及現狀 業主方普遍認為,有效的項目管理能使項目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乎要求的質量和標準在合理的價格內完成。長期以來,項目管理作為一種管理知識體系,為實現這一業主目標,提供了系統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取得了顯著的效果。 工程項目管理類型,按工程項目不同參與方的工作性質和組織特征,大體上可劃分為五種: 業主方項目管理 設計方項目管理 施工方項目管理 供貨方項目管理 工程總承包方項目管理 其中,投資方、開發方對工程項目的管理以及由咨詢方提供的代表業主方利益的項目管理服務,都屬于業主方項目管理;施工總承包和分包方的項目管理,則屬于施工方項目管理。 業主方項目管理是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標投標制,實現質量控制、投資控制、進度控制目標的主要抓手。但是,由于傳統建設管理模式的慣性,業界對具體區分業主方和施工方兩類項目管理普遍缺乏足夠的重視。本文在當前鼓勵、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的背景下,對此予以再分析。 業主方的項目管理方式主要有三種: 一是業主自管:業主方自行完成項目管理。例如,我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高校基建處等; 二是委托管理:業主方委托項目管理公司,承擔業主方項目管理的任務。其本質上屬于項目管理公司向業主方提供的一種咨詢服務。例如,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為解決自有管理力量不足的問題,以“委托管理”的方式引進社會上的項目管理公司擔任業主方代表,為項目全過程提供管理服務; 三是合作管理:業主方委托項目管理公司與業主方人員共同進行管理,這種模式在我國發展也很快。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立的業主方項目管理制度體系,值得學界和業界認真總結研究,并可供政府業主、項目管理及設計企業學習和參考。 業主自管和合作管理,必然是全過程的,但是,委托管理則可以是分階段,也可以是全過程。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如果實行工程總承包模式,對業主方項目管理將會產生新的影響和挑戰,值得有關方面跟蹤研究。 圖1 業主方的項目管理方式 在我國,有能力為業主方提供項目管理服務的企業,包括項目管理公司、監理公司、設計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等。傳統上,這種服務主要是由項目管理企業、監理企業提供的,業主方項目管理也正在成為這些企業發展的重要方向。當前,設計企業正在發揮后發優勢,積極彌補這方面的不足。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憑借其卓越的業主方項目管理能力和優勢,開始強勢進入這一領域。例如,深圳市、區兩級政府已以“委托管理”的方式,將數百萬平方米的人才房、保障房等項目的業主方項目管理服務,分別委托給萬科、華潤等房地產公司;又如綠城地產依靠其精品策劃、精益建造的品牌實力,為中小開發公司提供房地產項目代建服務,早已風生水起。 業主方項目管理的適用對象 20世紀60、70年代,項目管理進入工程建設領域后,首先應用于業主方的工程管理中,并逐步在施工方、設計方和供貨方中推廣。而隨之興起的項目管理公司,服務對象也主要是業主方。 項目管理作為一種管理知識體系,對業主方、設計方、施工方及供貨方等各方均有使用價值,對各方的指導具有普遍性。而在工程項目實踐中,各方的項目目標雖然是一致的,但企業目標、管理任務、管理措施和行為方式等卻存在明顯的差異,這就要求在工程建設實踐中,既要研究項目管理對各方的普遍性,也要關注特殊性。 項目管理協會(PMI)發布的《項目管理知識體系指南——建設工程分冊》,適用于業主方、設計方、施工方及供貨方等各方的項目管理,主要關注項目管理作為一套技術、經濟、管理體系在工程建設項目中的普遍性應用。 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頒布的項目管理合作合同條件,明確了代表業主方利益的項目管理方的地位、作用、任務和責任,適用于“委托管理”方式的業主方項目管理。該合同條件偏重于滿足業主方對項目管理的實操性需求,項目管理方被視作業主方代表,而紅皮書中的業主代表即業主方項目管理。 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學會(CIOB)編著的項目管理標準(《業主開發與建設項目管理實用指南(第四版)》),是工程項目管理領域影響較大的一本國際標準。該標準是面向業主的指導書,力求站在業主的角度,對業主方所關心的項目管理問題和方法提出指導。與其他同類型標準相比,其體系更加完善,配套性和操作性更強,值得我國業界參考。 在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17)由中國建筑業協會主編,是我國工程項目管理領域重要的國家標準。在1.0.2條規定,該規范適用于建設工程有關各方的項目管理活動,包括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該國標規范在適用對象上與PMI保持一致,即面向業主方、施工方、設計方等各參與方,并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方面的具體目標、管理任務、管理措施、管理成果、目標考評等做出了較為具體全面的規定。但規范中大量采用了“組織”這一概念,“組織”包括了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這就需要閱讀者和使用者在“組織”所指代的各方之間隨時進行“角色轉換”,即根據不同模式和具體情況,要自行梳理判別項目各方的工作內容和職責。事實上,依靠該規范不易厘清參建各方之間的工作界面、責任界面和風險界面,難以通過規范很好實現對業主方、設計方、施工方、監理方中具體一方業務指導的精準性。 建議制訂業主方項目管理標準 業主方是建設工程項目推進的“引擎”,是項目實施過程人力資源、物質資源和知識的集大成者,也是項目生產過程的總組織者。業主方項目管理作為業主發揮作用、履行職責的手段,必須高度重視,抓早抓好。但是,由于現行的一些項目管理國標規范和教科書,對項目管理的適用對象以及業主方和施工方的責任、目標和任務等未予以明確的區分,使得業主方項目管理的操作依據和措施不夠具體。表現為,如我國政府投資項目的業主方管理力量和能力普遍偏弱,政府項目統一建設體制遲遲不能改革到位;作為業主方代表,工程監理與承包商之間的質量、安全責任邊界不清,監理行業發展面臨困局等等。 國際上非常重視業主方項目管理,都建立了龐大的政府項目集中建設管理機構,對于提高政府項目投資效率、保障工程質量和品質、防止工程腐敗現象等,形成了較好的體制和機制保障,值得我們參考和借鑒。 在國內,作為政府工程統建管理“試驗田”的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履行“政府項目政府管”的政府業主職責,制訂了一大批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的業主方項目管理制度,較好地支撐了自身的項目管理需要。但從總體上看,我國工程建設業對業主方項目管理、業主方代表的概念重視不夠,只有一些大型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商務部國際經濟合作事務局、深圳市建筑工務署等少數政府部門擁有較為完整的業主方項目管理制度或內部標準,大多數國有投資項目及私人、外資等社會投資項目業主方,都缺乏這種制度標準,并迫切希望早日制訂推出專門針對業主需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團體標準。 目前,關于項目管理類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主要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17)、《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還有《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GB/T50358-2017),而具體針對業主方項目管理的國家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尚屬空白。為此,建議制訂《建設工程業主方項目管理標準》以及相應的團體標準、導則、指南、手冊等。其目的在于: 一是使業主方的目標、任務、程序、考核等工作更為明確,有利于項目法人責任制、合同管理制的切實落地; 二是業主方和咨詢方等的責任邊界更加清晰,業主可以根據自身業務需要委托合適的項目管理公司; 三是包括項目管理公司、監理公司、設計公司、造價咨詢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政府項目代建機構等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據此培育、提升自身的項目管理服務能力。 業主方項目管理,無論是自管還是外委,都屬于甲方的職責范圍,強調的是業主目標和業主責任;而各種工程咨詢,不論是分階段還是全過程,都屬于為甲方提供的智力服務,追求的是項目目標和服務質量。同時,業主方項目管理與工程咨詢服務,一個是“內”,一個是“外”,內外結合,雙輪驅動,實現項目目標。 圖4 “內”“外”結合,雙輪驅動,實現項目目標 總之,早日制訂業主方項目管理的相關標準,可滿足廣大建設業主的迫切需求,也有助于正確理解和把握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內涵和全貌。 資料來源:中國勘察設計雜志 編輯:Robin 媒體合作:010-88379098 聲明:本文所用素材部分來源于網絡,如涉及版權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