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安徽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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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新天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訂:
- 2020-07-27 09:48:47
從2015年6月《安徽省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全省上下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認真貫徹國家和省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部署,建設培育了一批具有較強示范帶動作用的基地。目前,省級基地209家(其中,國家級基地12家),已入駐企業19620戶,從業人員329346人,年實現銷售收入1455億元、利潤140億元、稅收444億元,為帶動和促進各地創業創新發揮了重要作用。勿庸諱言,我省創業基地與先進省份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要實現高質量發展亟需解決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如激勵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政策供給不足,基地運營者公共服務能力不足,優勝劣汰對標管理不足等。為做到與時俱進,推動補齊補足當前基地的弱項與短板,同時銜接2016年6月工信部新修訂的《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我們在學習借鑒浙江、江蘇、北京、上海等省市做法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情況,以問題、結果、目標為導向,重新修訂了基地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共分為6章,三十一條。包括總則、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示范基地管理、扶持與服務、附則。一是強化示范引領。要求基地必須基礎設施完備、運營管理規范、服務功能齊全、創業創新業績突出、社會公信度高;在物業服務智慧化、項目管理數字化、創業服務平臺化、產業布局生態化等基地運營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創新,或在孵化效果、創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優勢和示范性。二是擴大申報范圍。除符合條件的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提供服務的基地、創業園、孵化器外,產業集群、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產業集聚區中面向小型微型企業的園中園;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學科技園;行業龍頭骨干企業設立的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團隊、創客的創業創新基地均可申報示范基地。三是加強扶持服務。探索建立創業導師制度,指導小型微型企業做好風險控制、提高創業成功率。支持“創客中國”等雙創大賽獲獎項目落戶示范基地,對入駐示范基地內成長性好的小微企業,優先申報成長型小微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享受相關政策支持。落實稅費減免、社保扶持、金融支持等“小升規”扶持政策,推動示范基地內小微企業“小升規”。經認定的省級示范基地,優先推薦申報安徽青年創業園、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安徽省留學人員創業園。四是實施全程管理。對示范基地實行動態管理,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后需重新申報。示范基地實施公告管理,接受審計、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建立年度報告制度,示范基地運營單位定期報告上年度工作總結和本年度工作計劃。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基地運營情況和服務企業情況進行測評,并通報測評結果,對測評較差的示范基地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則取消其稱號,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